競買須知

 

一、競買人競買前請仔細閱讀本公司有關競買規定,並敬請遵守執行。競買人應與預展期自行審視拍品,一旦做出競買決定即表明競買人接受拍品之現狀(包括缺陷)。若競拍成功,必須承擔全部責任,不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貨或拒付款。本公司對拍賣品的真偽及品質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。

二、競買人須在拍賣前憑身分證明辦理登記手續,領取競拍號牌,並支付保證金。競拍登記人若將競拍號牌借給他人競拍的,其產生的法律後果及經濟後果均由登記人負責。拍賣結束後,若競買人未能購得拍賣標的且對本公司無任何欠款,則該保證金在拍賣結束後七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返還競買人,競拍成交的必須在拍賣結束後7天內付清貨款,提取拍品。之前付的保證金自動轉為定金,在支付貨款時予以充抵貨款,逾期不付清貨款者,本公司將不退回保證金,並保留追究競買人法律責任的權力。

三、拍賣於本公司之場地或具有控制權之場地進行,本公司具有完全之決定權,並可拒絕任何人進入拍賣場地或參與拍賣。

四、競買人成功,競得拍賣品,應付給本公司“落槌成交價”10%的拍賣傭金。

五、如有意委託中華國際拍賣有限公司代理競拍的競買人,請於拍賣前24小時向本公司出具書面委託競標單,詳細填寫,包括拍賣標的序號、名稱、委託價格等在內的各項內容,並簽名以及電話確認。

六、拍賣師有權視情況改變競價階梯。

七、競投階梯:*在競拍過程拍賣師有權視情況改變加價幅度。

 

金額 階梯
100,000 20,000
120,000 30,000
150,000 30,000
180,000 20,000
200,000 20,000
500,000 50,000
550,000 50,000
600,000 50,000
650,000 50,000

 

 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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